关于2016届研究生论文盲评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2016届研究生参加论文盲评的名单抽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取原则
硕士研究生按各专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抽取(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计),抽到的学生如不能按期参加盲评,视为推迟答辩,再次申请答辩时仍需参加盲评。抽取工作在研究生院进行,由研究生院的工作人员、学院教学秘书及一名硕士毕业生共同完成。
二、各专业抽取人数
本次参加盲评抽取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为3名,分专业共抽取1人参加盲评。
三、论文提交时间
4月13日下午17:00前,学院完成盲评论文的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由导师提交检测)。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复制比例全篇小于20%视为合格。检测合格者方可送审,否则不予送审,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推迟至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计科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