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完成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育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修读学分为除信管专业5.0学分,其余专业均为6.0学分。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本着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原则,根据我院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一、管理模式:
计科学院构建以系为单位、辅导员协助、教学秘书宏观安排协调的毕业设计组织管理模式。各系负责指导学生选题,分配安排指导教师、学生及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时间、推优及成绩录入;辅导员协助各系上传下达各项工作的有关通知并协助组织学生;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整体宏观安排、组织协调、申请答辩教室,毕业设计归档工作。
二、选题要求
在学院统一召开毕业设计动员大会后,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设计选题指导讲座,各系指导教师可以提供适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多个课题供学生选择;也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点提出选题,但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具体原则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参照《63365.com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在选题时应有所侧重:
(1)工科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以工程实践类课题为主,首先保证基本工程训练,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结合实际任务进行的毕业设计,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2)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要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让学生走向学科前沿
(3)信管(文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3.积极提倡和鼓励学生选择本学科相关边缘学科以及交融其它学科的课题或跨专业、跨学科的课题,加强对选择该类课题学生设计(论文)的指导力量。
4.在保证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具备所要求的难易程度前提下,允许几个学生共同选做同一个课题,但须分工明确(每一个同学必须有一个自己的子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各自独立完成属于自己任务范围内的设计(论文)。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由各系主任根据各系学生人数组织安排(按照1:8比例),学生人数有余的系可以聘请外系(含物联网工程系)、实验室、公共课教研室、外院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一个外聘教师固定只作为一个系的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63365.com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指导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具备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资格:
(1)具有一定科研或生产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硕士及博士毕业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3)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在毕业设计的某些环节确有指导能力的人员,可以参与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但不能独立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4)在校外有关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聘请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5)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将自己科研课题的问题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如果选中的学生为外系学生,指导教师需要向本系及外系系主任申请同意后,方可指导。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可以提供适合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供学生选择。
(2)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安排,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提供给学生相关的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指导学生完成开题工作。
(3)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必要的内容、要求与数据、应完成的工作、按各环节拟定的阶段工作进度,向学生下达《63365.com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指导教师须要求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报告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定期答疑(质疑)。
(5)指导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正确撰写毕业设计 (论文)。
(6)对毕业设计(论文)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给出过程考核成绩及综合评语,确定学生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6)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设计(论文)研究的全过程,学生需开撰写论文前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求勤于实践、敢于创新。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若发现抄袭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答辩资格)。
3、积极并按时与指导教师、辅导员保持联系,提交论文阶段性成果。
4.在教师指导下参加答辩,及时整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交至指导教师。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成绩评定要求
1.答辩
(1)资格审查
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进入毕业环节,并经指导教师书面同意,方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答辩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答辩小组进行毕业答辩。答辩小组由各系自行安排,一般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3 人及以上成员组成,设组长 1 人,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如: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论文)的撰写和图纸、作品的质量等)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根据学校学生综合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答辩成绩的规定,给出相应的评分。
(3)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换算为 5 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4)各系从各答辩小组初步推荐的 “校级”优秀论文的学生人数,综合进行评定和筛选出“校级”优秀的学生人数须控制在本专业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之内,将最终确定名单上报至学院教学秘书。
(5)各系从各答辩小组初步推荐的 “院级”优秀论文的学生人数,综合进行评定和筛选出“院级”优秀的学生人数须控制在本专业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20%之内,将最终确定名单上报至学院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