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规程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完成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育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修读学分为除信管专业3.0学分,其余专业均为4.0学分。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本着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原则,根据我校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规程》。
一、管理模式
计科学院构建以系为单位、辅导员协助、教学秘书宏观安排协调的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模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指导、答疑、检查实习报告及实习日记、成绩录入工作;辅导员协助各系上传下达各项工作的有关通知并协助组织学生;教学秘书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整体宏观安排、组织协调、资料归档工作。
二、实习目的
通过毕业实习,学生能综合运用和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实践动手操作能力,了解社会对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情况,以便使自己提前适应社会需求,帮助学生思考毕业后择业方向。
三、实习方式
根据计科学院实际情况,我院采取分散实习方式进行,由学生自行确定实习单位。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指导并答疑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遇到的专业相关问题,并且承担在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收集实习报告及实习日记,并录入成绩事宜。
2、指导教师在能力范围之内,可推荐实习单位供学生实习。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内容须与本科专业相关。
2、学生须在学校及学院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做到遵纪守法,并且在实习开始后两周内须将实习地点告知班主任及指导教师,并保持与学校的联系畅通,提供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3、学生须认真记录实习日记,填写实习成绩考核表及实习报告。
4、实习结束返校后两周内,交实习日记、实习成绩考核表、实习报告至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处,指导教师收齐并审阅签字后交学院归档。
六、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结合学生的实习报告及实习日记,对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1.毕业实习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学生在实习期间,缺席 1/3 者(含病事假)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