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中,这是一次注定会写入历史的会议。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谓“法治里程碑”,以此为节点,思路更明确、理念更清晰,法治中国建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可谓“执政新革命”,依法治国如同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将带来执政方式的变化、执政水平的提升;可谓“发展新起点”,法治将搭建起更牢固的框架、更规范的轨道,让改革发展各个领域能够蹄疾而步稳地前行。
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能在这样一次会议中读出不同的含义。但一个相同的感觉是,这次会议将推动法治成为现代中国的“国家信仰”,无论对于党、对于国家、对于社会,还是对于每个公民,“法治”一词会是一个更加基本、更加重要的时代语境。
“上下同欲者胜”。还记得习近平就任国家主席时,郑重承诺“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中央领导的铿锵誓言,不仅是程序,更体现对于法治的尊重。而在民间,对于“法治春天”的期待,同样炽烈。“想要法治的果实,就要给它阳光雨露”“期待法治进入与人民互动的2.0时代”“法治不仅是宏大的,也是具体的;它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百姓福祉”……微博上的各种评论,满是对法治进步的热望。从这个角度看,四中全会的法治议题,正是党心民意的激荡,能最大程度培育法治信仰、凝聚社会共识。
党的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本身就体现了对法治的高度重视。《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引用。所谓“奉”,可两解:一是尊奉,一为遵守。作为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如果能够带头尊法与遵法,无疑是一个让“奉法者强”的良好示范。从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就提出“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到全面深化改革关键阶段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以法治为准绳、以法治为抓手,党的执政基础将更牢固,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也必然在全社会彰显。
尊奉法律,需要执政者、治理者发力,引导之、提倡之;遵守法律,则更需要全体公民给力,用法律来定分止争,维护之、践行之。网络上,已经有人以普通人“小明”为例,演绎“四中全会与你我有啥关系”。的确,从出生到成长,从成家到立业,无不需要法治的护航。加强对财产权的保护,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四中全会催动“法治的春天”,有着温暖人心的春意。有人说,法治于人就如同空气,你可能不会时时刻刻意识到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立刻窒息。当越来越多人在法治的护佑下感受着畅快的呼吸,法治才能成为内心时时恪守的律令。
也不用回避,中国的法治还有很多问题。从“暂行50多年”的高温条例,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尚无完善法律,立法进程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念斌案、张氏叔侄案的平反,警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而“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三人成虎、“信法不如信访”的权利主张,也反映出公众法治意识的欠缺。四中全会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各方面开出了药方,但最根本的,还是提升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任。正如全会《公报》所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
1979年春天,彭真受命和他的立法“苦力班子”一起,在3个多月时间里制定出7部法律,推开了尘封已久的“法律之门”。35年过去了,今日中国,开启的是通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门。在这扇门内,法治将如同基石筑牢发展的大厦,更会如同信仰支撑起文明的天空。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24日 05 版)